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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是"疑因忘关"还不能确定是忘了关燃气,有可能是漏气。但不管怎样,这件事都警醒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学校幼儿园煤气、水电、吊扇、高大的橱柜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派有责任心的人专门负责,并要有人复查。对于已经出了事的幼儿园,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责任人。
一般来说,如果是自己蓄意自杀,大都会给自己的家人亲人留下一份遗书,对后事有所交代,如果是有亲笔书写的遗书,现场没有搏斗痕迹,且能肯定车内就是案发第一现场,那么警方可以根据后续的尸体检验报告,才可以确定这起死亡案件的性质!
现在不论小车还是货车,都有暖气供暖,怎么还要提个炭桶在车内烤火?应该是睡在车里,搞个炭火桶供暖,但就是不一氧化碳中毒,在车内峡小空间,也非常容易发生火灾,为节省小钱而造成大损失,乃至丢命,真是愚蠢至极,不过没文化的小农意识,生活艰辛所迫,能省则省,谁有钱不会睡宾馆旅店啊,想想生活在低层的农友,也确实可怜,但愿国家能注重低收入人群,人人都能安祥>生存/p>
这个主要是房间是相对封闭的,,没有太大的空气流动,或者说这个小空间里,没有足够的新风换气。两外比较悲催的是,火锅采用碳燃烧,没有充分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含量越来越大,到时中毒了,,,这个一般发现及时,赶紧送到高压氧仓里,,,可以抢救的,,,,
这个不是空调的责任,空调不背锅的,,,,这个就是火锅的问题。。。
以前还听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其实注意好通风就行了,,,尽量不要在密闭的环境中长期待着。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搬入新租赁房屋的第一天,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就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民事案件,一审判决房东二人共同赔偿死者父母经济损失472 083.5元。】……以上引用自法周融媒
这是房东配置的热水器出了问题,责任就该房东承担。
有些房东出租房子确实很不负责任,随便塞些自己弃用的旧电器烂家具在出租房里就按全套电器家具配置齐全出租房子,对租客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样的出租屋,出问题就应是房东的责任。此案法院判得对。
这个案件发生在今年二月份,死者是两名新入住在桃源县的一栋出租屋的架空层里面,这个房子是房东购买的二手房,架空层租给了两名租客两名租客入住后不久,两名租客的姐姐联系不上两个人,于是找到房东打开了架空层出租房,发现两个人已经倒地死亡,警察经过调查后以及经过尸检得出结果,死者死于一氧化氮中毒。
毒源来自出租房里面房东提供的热水器,而死亡的原因是通气口被人为堵塞导致空气不流通,最后死者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法院在经过审理人为,房东私自提供严令禁止安装的热水器,而且安装也不符合规范,是造成死亡的一个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死者私自把换气口封堵,是造成事故的另外一部分原因,应当负相应的责任,最后判房东赔偿472083元。
对于这个案件其实条理很清晰,并没有过多的讨论空间,房东被罚赔钱是必然的事情,人意外死在你的房子里,按照现在的行情肯定是跑不了的,更何况使用的热水器是明令禁止使用的产品,按照也不符合规范,这些都是造成死亡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些怎么可能不承担责任呢,毕竟人已经没了,两条人命的代价,无论如何都会找到出租屋不合理的地方,所以赔偿是绝对跑不了的。
当然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两个死者身上,安全意识不够强,基本的东西都不去注意,自己把自己的活路给断了,这还能说什么呢,房东其实也是跟着倒霉,赔钱了是肯定跑不了的,毕竟自己的确有过错,但是赔钱完这个房子死过人谁敢住呢,卖出去谁敢买呢,所以说这次房东赔了夫人又折兵,属于祸从天降根本没办法逃避。
对于这个案件,我们只能说提醒大家,安全意识要提高一点,最基本的东西应该明白,使用家用产品的时候,透气透风一定要做好,比如说空调比如说烤火,比如说使用煤气这些,都要保留一些透气的空间,给自己和家人留一点基本的安全保障,毕竟每一年冬天发生中毒窒息死亡的事情不少,血的教训希望大家能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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